大陸二奶生的小孩 在台可列報受扶養親屬

依台商在大陸包二奶,如果生了小孩,只要取得海基會的身份驗証,大陸小孩,可以列報受扶養親屬,享有免稅額抵減,不過,台灣是「一夫一妻制」,二奶不算配偶,不能列入受扶養親屬。

一旦大陸小孩列入受扶養親屬名單,在台灣的元配又參與報稅,納稅人在大陸幹了什麼好事,都將紙包不住火!

部分納稅人報稅,面臨受扶養親屬在大陸的疑問。

台北市國稅局中北稽徵所股長謝玉月說,老兵逐漸凋零,單身年收入不到十二萬三、有配偶的年收入不到二十四萬六,加上全年薪水不到七萬八的,這些都不用再報稅,比較少面臨元配在大陸的困擾。

但老兵的小孩報稅,只能列報老兵爸爸和自己的親生母親,老兵爸爸在大陸的元配,因為沒有共同生活,不能列報受扶養親屬。

如果是納稅人自己在大陸包二奶,雖然有扶養事實,但是,二奶不算合法的配偶,不能列報受扶養親屬,不過,二奶如果生了小孩,小孩雖然在大陸,只要小孩在大陸的居民身份証父親欄寫的是納稅人本人,就可以列報受扶養親屬。

「他要檢附大陸的居民身份証影本,以及,因為我們現在申報是九十五年所得稅,還要有九十五年的親屬關係証明,才能申報扶養。

目前大陸的所有証件,都要經過海基會驗証,在台灣才有法律效力」不過,大陸二奶生的小孩雖然可以列報受扶養親屬,但教育部還不承認大陸的大學學歷,目前還不能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。

國稅局官員說,通常只有已經被發現包二奶生小孩的情況才會列入,如果台灣元配還不曉得,多半不會列入,以免東窗事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