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二奶是否構成大陸刑事重婚罪?

婚姻法修正案起草小組成員、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巫昌禎透露,在新婚姻法草案第二稿里,已增加了制裁“包二奶”的內容,“包二奶”不僅是違法行為,而且要承擔民事責任。

北京晨報引述巫教授介紹說,草案第二稿共六章52條,比現行婚姻法增加了“法律責任”一章,目的就在于加大對“包二奶”、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遺棄等違法行為制裁力度。

在總則里,明确規定禁止重婚和其他違反一夫一妻制的行為,并且規定夫妻之間應互相忠實,互相扶助。這就意味著“包二奶”是違法行為,如果构成重婚罪,要受到處罰;不构成犯罪的姘居等行為,應該受到党紀、政紀處分和道德譴責。

在“法律責任”一章中,草案第二稿增加了對即使一方不以夫妻名義与他人同居,但已經形成婚外同居關系的,無過錯方也可以要求有過錯的一方進行賠償。

巫教授解釋說,所謂婚外同居關系就是指公開姘居行為,有些人包養二奶构成重婚罪,應列入這個范圍。按照有關法律規定,這類案件應當由無過錯方舉証,傳言中的公安机關、法院要幫助“捉奸”說法是不确切的。

但构成重婚罪的,如果情況比較特殊,公安机關可以依法偵查,檢察院也可以依法提起公訴。

巫教授還透露,目前正在進行新婚姻法草案第三稿的修改,制裁“包二奶”的內容极有可能被保留下來。新婚姻法可望在今年“兩會”期間或會后常委會上進行表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