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國外遇生子 小孩是否有繼承權?

父母非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下的子女,包括未婚生子、婚外情、包二奶等等生下的子女,稱為「非婚生子女」。

依台灣《民法》規定,非婚生子女與生父之間雖然有血緣關係,若想取得婚生子女的身分,必須經過生父的認領手續,或自幼就受生父撫育可以視為認領,成為婚生子女,如此才有權利繼承生父的遺產。

大陸《繼承法》第10條第3款規定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養子女和有收養關係的繼子女,均有繼承權。

同時在《婚姻法》第25條規定「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,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。」也就是說,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權利,非婚生子女同樣享有,即非婚生子女並不需要經過認領等程序,就平等地與婚生子女享有繼承權。